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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比特幣為代表的數字資產自2009年誕生以來,作為一種互聯網技術創新實踐在全球範圍高速發展。目前比特幣等數字資產在全球範圍內有幾千萬用戶,遍布上百個國家。區塊鏈技術源自比特幣,比特幣是區塊鏈目前最大規模的應用實踐。很多世界名流把比特幣和互聯網的發明相提並論,認為比特幣及其背後的區塊鍊是“金融的互聯網”,有可能從底層重構金融體系。
隨著比特幣和區塊鏈在全球範圍的熱度持續攀升,眾多世界領先的風險投資公司和最優秀的創業者湧入這個行業,基於比特幣和區塊鏈的經濟已經初步形成。從全球範圍看,谷歌、高盛、軟銀、紐交所等世界前沿企業已經投資了多家該領域的創業公司,總投資金額高達數十億美元。可以預見,未來5-10年內銀行、證券、保險、審計、公證等領域都將出現比特幣和區塊鏈的身影,比特幣和區塊鏈經濟的市場規模可能達到數千億美元。
從世界範圍來看,目前主流業界對比特幣主要有5種觀點,共識正在逐步形成。
第一,比特幣是一種虛擬商品,有一定的投資屬性;
第二,比特幣是一種點對點支付手段,未來有挑戰Visa壟斷地位的可能性;
第三,比特幣區塊鏈作為一種底層區塊鏈,為其他的公有區塊鏈提供共識解決方案,比特幣本身是使用這個底層區塊鏈的手續費,比特幣區塊鏈未來可能成為其他區塊鏈應用的基礎設施;
第四,比特幣是一種互聯網上的虛擬貨幣,擁有一定的貨幣屬性,在特定的互聯網社區裡有一定的支付屬性;
第五,比特幣是一種類似黃金的儲備資產,因其標準化、可拆分、可在線傳輸等特點,在支付效率、保存成本等方面有巨大優勢,未來有可能成為“數字黃金”,並且是在價值互聯網時代可能取代黃金的一種全球性資產。
大部分國家目前不承認比特幣是貨幣,而是把他定義成一種虛擬商品,但已有不少國家已經制定相應政策規範或支持其發展,並從中立漸趨積極。美國把比特幣納入傳統金融監管體系,要求比特幣相關企業需要申請MTL(貨幣傳輸牌照),紐約州政府還推出了專門的BitLicense來監管比特幣;歐洲多國對比特幣一直採取相對積極的態度,部分國家把比特幣公司納入沙箱監管,部分國家強調比特幣的經濟活動需要按規定納稅;日本FSA正式承認比特幣和數字貨幣的貨幣地位,規定數字貨幣交易所必須在FSA登記註冊;俄羅斯曾經推出過比特幣禁令,在多國出台相應政策後,俄羅斯已放開比特幣交易;印度央行行長Raghuram Rajan認為,在更深入地了解比特幣之前,不應強烈干預,而是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