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B哥@BTCBruce1 說@pumpdotfun 被封號是因為被群體起訴了?我認為不是這個原因。如果你去簡單查一下關於pump被起訴的資料,就會發現其實這兩起class action集體訴訟發生於今年的一月,並不是近期才發生的。並且其實根據這兩期訴訟的claim依據以及現在SEC對memecoin的監管態度,pump勝訴的概率非常大,只要court不犯病的不參考SEC於2月27日發佈的對於memecoin的clarification監管聲明,pump贏下這個案件可以說是十拿九穩。這也是為什麼pump被訴訟至今沒有太大的浪花,也沒有影響到它的活躍程度和TGE計劃。
那我們從法律視角來看看關於pump被集體訴訟這件事,以及雙方勝訴的可能性,終究會不會像網上所流傳的會被發一大筆款然後被SEC重錘打死。
主要的兩起集體訴訟分別為1月16號的Carnahan v. Baton Corporation Ltd d/b/a et al., No. 1:25-cv-00490以及1月30號的Aguilar v. Baton Corporation Ltd d/b/a et al., No. 1:25-cv-00880。兩起案件的主要claim和都是 of action為15 U.S.C. § 77 Securities Fraud。 其實也就是指控pump違反了下圖的(b)條款(圖一),但這個claim的假設是將memecoin定義為了證券,那麼pump的市場行為就包含了銷售未註冊證券。
memecoin是不是證券呢?這是這些集體訴訟中最重要的legal issue,答案是依照目前SEC的態度,不是。理由如下:(1)它不是Securities Act 1933 的”securities” (2)它也不是SEC v WJ Howey Co 一案所判定的investment contract
第一,根據SEC在2月27日做出的對於memecoin監管的statement中指出memecoin不構成“證券”定義中具體列舉的任何常見金融工具,因為它不產生收益,也不轉讓對企業未來收入、利潤或資產的權利,僅memecoin本身並不是一個證券。有閱讀能力的參考SEC原文“Section 2(a)(1) of the Securities Act and Section 3(a)(10) of the 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 each defines the term “security” by providing a list of various financial instruments, including “stock,” “note,” and “bond.” A meme coin does not constitute any of the common financial instruments specifically enumerated in the definition of “security” because, among other things, it does not generate a yield or convey rights to future income, profits, or assets of a business. In other words, a meme coin is not itself a security. ” (這裡挖個坑,給memecoin上對賭協議/挖礦對勾/或是期權目的的RWA,可能會被定義為證券)
第二,根據Howey test中對於economic realities經濟現實的分析要求,memecoin也並不屬於investment contract投資合同的範疇。Howey test主要考慮“是否存在基於合理預期利潤可從他人的創業或管理努力中獲得的企業投資”,要求當“投資者以外的其他人所做的努力是無可否認的重要努力,是影響企業成敗的關鍵管理努力”時,howey test的 “他人努力”要求即得到滿足。而這裡memecoin的發售和銷售不涉及對企業的投資,也不以合理預期他人創業或管理工作能帶來利潤為目的。
首先,memecoin的購買者並非對企業進行投資。也就是說,他們的資金不會被集中起來,供推廣者或其他第三方用於開發memecoin或相關企業。其次,memecoin的購買者對利潤的任何預期並非源自他人的努力。也就是說,memecoin的價值源於投機交易和市場的集體情緒,就像收藏品一樣。所以並不符合投資合同的形成條件。(此處注意了,那些利用memecoin title實則是在募資開發或是設立企業的項目,memecoin的殼子並不能保你安全)
那麼根據SEC這份晚於這兩起集體訴訟的memecoin聲明,其實推翻了上述兩起集體訴訟的主要訴因,即memecoin屬於證券,而pumpfun在交易未註冊證券。所以,只要court不犯病的反駁SEC的這份memecoin聲明,pumpfun的勝訴可以說是十拿九穩。唯一的風險點就是court不參考目前SEC對於memecoin的聲明和監管態度。
此外,此案件仍然在審理,6.12號的確有動靜,但只是發佈了傳喚證人的notice(圖二),並不是什麼重要的決定性的步驟。所以總的來說,說這次pump是因為SEC的重錘而被封號,可以說是無稽之談。有這吃瓜憂心的時間,不如多去查查資料學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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