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看懂美国众议院压倒性优势通过的三大加密货币法案,到底是干啥的?
其中,《GENIUS法案》将在联邦层面为锚定美元的稳定币明确发行和运营规则,号称能“加强美元在全球金融体系中的地位”。
《清晰法案》是一项市场结构改革法案,涉及对数字资产的监管权划分。
《反CBDC监控州法案》则是永久禁止美联储发行数字货币(CBDC)。
其实兄弟们回看历史上的金融创新多了,金融创新本身就是风险与收益并存的,有时候带来巨大的经济热度,有时候则带来金融风险,大家也会发现一个博弈的路线,
就是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之间的此消彼长,而长期的判断标准主要是:金融本身存在的意义是服务实体经济,同时能更好的让民众参与经济投资并且从增长中获得分配,如果能够做到这两点且长期经得住检验,那么就是一个好的金融创新,有些金融创新刚开始很好,用着用着也会出现问题。
比如引起 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的房地产相关的金融衍生品,之后就是查漏补缺,当然也付出了巨大的政府负债代价才走出来。
所谓的三大加密货币法案,本质上是监管法案,或者说是滞后于金融创新的金融监管法案,比如稳定币监管,数字资产监管权力划分,央行的数字货币发型限制等等,
对于金融创新来说,最怕的是监管,最喜欢的也是监管,只是针对的人不同,比如监管缺失可以带来巨大的资金池和旁氏创造的空间,疯狂生长之后再换个壳重新玩,依旧不缺少投资投机者,这个发生太多次了,就不多说了。
而金融创新最喜欢的也是监管,只有监管了,才能更好的在官方的规则下良性发展,监管本身也是一种背书,区别于鱼龙混杂的市场更加的规范。
稳定币法案和数字资产市场清晰法案比较好理解,就是为了规范金融创新,最值得关注的其实是第三个法案,也就是限制反央行数字货币监控国家法案,目的是为了限制央行(美联储)向公众发型数字货币,恰恰是为了给稳定币和其他数字资产提供生存的空间,之前讨论过很多次了,完全是两个东西,央行的数字货币是中心化的、失去实体的现金,是政府的背书,央行的负债,而稳定币等虚拟货币是去中心化的,信用背书构成比较复杂,为了后者发展而限制央行的权利,确实值得关注。
题外话,与我国的数字资产发展方式恰恰相反,我国是以央行中心化的数字货币为主导,部分合规稳定币为补充,合规的稳定币现在看来主要是 “离岸人民币抵押型” 和 “港币抵押型” 的稳定币,大力推动的是央行的数字人民币,与美国的数字资产的发展模式恰恰相反。两种发展模式无关对错,因为是一个新的东西,有收益就有风险,前者注重收益,我国注重风险,还需要时间来验证哪一种更好。
最后,美国政府大力发展稳定币,尤其是国债抵押型的稳定币,如果全球结算体系占比增加,有利于美国金融霸权在新兴结算体系和经济全球化中延续,且政府的发债未来甚至可以不依赖赤字货币化,也就是央行购买国债,从而增加市场的美元供应,而现在稳定币也可以购买国债并且进入市场流通,美元和美债都是美国的信用,美债抵押型稳定币 ,是比较广义的持有霸权。
此外,还分割了美联储的地位,发行数字货币严格限制,以前美债的绝对重要地位让位美元,要被稳定币压制一些,总体是美联储地位弱化,美债抵押型稳定币增加的一个过程。
上面只是讲了基本情况,至于能不能巩固美元霸权带动美股币圈起飞,首先美国的信用是综合影响力的体现,稳定币只是一个金融工具,且能否更好的服务美国内部和全球贸易才是最终的评价标准,尤其是美国自己的制造业重塑进展,还是要观察的,金融创新这东西,不管设计的多美好,风险总是出现在预期不到的地方,监管落地后,先在现有金融监管下运行起来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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